18日,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聽取了關於《山西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(草案)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(草案)》)審議結果的報告。經過今年7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的初審後,《條例(草案)》進行了多次調研、論證和修改,這次提交省人大常委會二審,如表決通過,將於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。  (原標題:我省擬定《山西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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